一、申請破產是否屬于民事訴訟
向法院申請企業破產的是屬于民事案件,適用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的規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
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,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。
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,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,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。
第三條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第四條破產案件審理程序,本法沒有規定的,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。
二、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什么
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:
(一)成立清算組。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,接管破產企業,清算組應當由股東、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;
(二)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。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,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,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、清理、估價、處理、分配,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,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;
(三)破產財產分配。分配破產財產,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,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,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;
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,依法清理債務,向法院申請企業破產的是屬于民事案件,適用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的規定,具體的規定如上。卓律網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,歡迎到卓律網進行法律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