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電機承攬合同在什么地方訴訟
電機承攬合同產生糾紛的,可以向人民法承訴訟,由電機合同履行地法承管轄,合同有約定的,約定地是合同履行地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
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轄
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
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,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。
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,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,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;交付不動產的,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;其他標的,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。即時結清的合同,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。
合同沒有實際履行,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二、加工承攬合同糾紛證據有哪些
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應當提供下列證據:加工定作物的技術協議書、技術資料、圖紙、封簽樣品,定作物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的材料,定作方提供材料、物品的證據、耗料單、質量證書、承攬方的設備能力、條件、工藝水平,收(付)定金,預付款憑證,鑒定結論報告,交(付)定作物的憑證,價款或酬金依據和結算方法,帶料加工的提供料樣品,規格和數量證據,有關留置抵押協議。
提供證據,必須注明提供人單位名稱、時間,提交的復制品完整、復印件清楚,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;對復印件,必須注明“已與原件核對無異”,提交的外文書證,必須附送中文譯本。
通過上述分析知道,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,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所以機電承攬合同有爭議的,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,合同有約定的,約定地是合同履行地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,讀者可以到卓律網進行法律咨詢。